新聞自律規範委員會
2025《新聞自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紀錄》
2025年第四次悠遊台北台新聞自律委員會會議記錄
時間:2025年12月26日(週五)下午5時00分
地點:聯維公司 會議室
主席:何懷嵩 委員
出席人員:
何懷嵩 世新大學廣播電視電影學系 副教授
張喜文 萬華社區報經理兼副總編輯、 光仁國小暨附設幼兒園教師
戴佑勳 臺灣彩虹公民行動協會理事、台灣感染誌協會 理事
洪東華 聯維有線電視協理
陳品綸 聯維有線電視新聞記者
紀錄:吳璟宜
壹、報告事項:
一、本年截至114年12月25日止未接獲新聞節目、廣告之申訴案件。
結論:洽悉。
二、今年下半年度性別平等教育訓練課程已於12月10日(三)下午1:40辦
理完成,並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規定於課程進行時加入前
測及後測事宜。
結論:有關性別平等教育訓練課程明年度仍須依規定辦理。
三、蘇泳丞委員因工作繁忙無法參與會議,改由陳品綸先生於即日起擔任
自律委員會委員。陳委員目前擔任聯維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新聞記
者,該員具相當經驗及能力可判斷易引起新聞爭議之報導內容,及時
對新聞進行正確之平衡管控,新聞製播專長資歷相當豐富。
結論:經主席徵詢出席委員一致通過並請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2條等規定
檢附相關資料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備查。
貳、討論事項:
一、案由: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通傳內容决字第11448023870號)函,有關
「 製播新聞之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應依衛
星廣播電視法第22條等規定,設置並運作內部自律規範機制」如說明。
說明:一、依衛星廣播電法第22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製播新聞之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,應成立內部
自律組織,並應依法定期提報其組成及運作情形。
三、相關內部自律組織章程、委員組成名單等自律規範機制事項如有異動,應
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2條等規定檢附相關資料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備查。
結論:相關事項請依法進行申報及備查。
參、臨時動議:無。
肆、散會